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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时间:2015年03月07日 00:00  阅读: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意见》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协商。毛主席在延安时期就告诫全党:“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我们一定要从这个高度去认识协商民主、把握协商民主、发展协商民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推进协商民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指各级党委在协商民主中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高效开展。《意见》提出,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协商计划,解决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支持和鼓励协商民主建设探索创新,营造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要求的精神实质,把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落到实处。

  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必须掌握协商民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协商程序。在指导思想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基本原则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了“六个坚持”,这是保证协商民主建设健康开展的“定海神针”,管总、管全局、管方向,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这些原则。同时,《意见》还对协商渠道和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党委要自觉坚持协商民主建设的这些“基本点”,确保协商民主沿着正确轨道推进。

  党委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实践协商民主。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协商民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协商民主对于广大干部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为此,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协商民主理论,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努力成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通过推进协商民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干部学院等多种渠道,系统学习中国协商民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知识,学习各地创造的协商民主新鲜经验。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学习与实践的互动中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发展。